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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学校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2017-09-28 12:56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积极扶植、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7年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贯彻“求新务实、突出重点,提高质量”的立项原则,着眼于学校“十三五”教育教学发展方向,评选一批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改革与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影响学校发展和教学质量提高的难点问题的教学研究课题,不断推动学校教学工作开展。
二、申报范围
1. 课题必须是有关高等教育教学方面的研究内容,要突出创新和特色,并注重在教学实践中的作用。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题目不能与前两年承担的校级教学研究课题重复,
2. 课题名称参考本次申报提供的教学研究课题参考指南(见附件2)。
3. 实验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已不单独设立,包括在教学研究课题之内。
三、申报形式
申报工作按照《东北电力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1)执行,以院系为单位进行申报。
四、具体要求
1. 本次申报采取院(系)限额排序推荐申报(见附件5),可以少于限额数量。学校将根据各单位课题完成情况适当调整立项数量。
2. 为保证课题的研究质量,课题负责人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较强教学研究能力;同一人只能申报主持研究1项课题、主持和参与研究的课题总数不能超过3项;课题组成员(包括负责人)原则上为3—5人,最多不能超过7人。
3. 有在研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课题的负责人不能再作为负责人申报;近两年有未完成教学研究课题的负责人不允许作为负责人申报。
4. 学校教学研究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2017年教学研究课题至2019年11月结题;
5.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和推荐,课题一经立项,一般不允许变动课题组成员。
6. 各教学单位于10月16日-10月17日将课题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和申请书(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与综合管理科(主楼212),同时报电子版材料。
五、课题管理
1. 各教学单位统筹安排申报工作,认真研究申报课题的可行性,并重点审查预期成果。
2. 学校将加强课题过程管理,对课题进行中期抽查,并要求按照课题进展有阶段性成果。
3. 课题结题时,至少在省级刊物公开发表一篇与教学研究课题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对未按计划完成任务的课题,学校有权终止经费资助,直至取消立项。
联系人:王立华 联系电话:7228 邮箱:114190227@qq.com
教务处
                                   2016.9.28

原文链接:http://jwc.neepu.edu.cn/NoticeView.aspx?NoticeId=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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