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为提升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素养、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促进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吉教师〔2017〕11号)精神,选派我校2名青年骨干教师参加教育部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现就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或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推荐程序
(一)学院推荐
2017年4月11日至4月14日,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可供查询。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确定推荐人选后,组织其认真填报《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并于4月14日下班前,将《推荐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3份,A4纸打印,贴好照片,加盖单位公章)上交至主楼455。
(二)学校审核并上报省教育厅
人事处汇总各学院推荐人选材料,审核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根据选派对象条件及指标情况,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材料审核,确定上报教育部人选,并向国家报送相关材料。
三、有关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各学院确认的推荐人选务必从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中选择导师。为提高录取率,各学院确认的推荐人选务必事先与接受学校导师取得联系,得到对方同意后,再组织填报《推荐表》。访问学者录取后,原则上不能以任何原因退出或延期。
联系人:王红红 电话:0432-64806682
人事处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