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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6-04-07 20:32   教务处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教育部定于2016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

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

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

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

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 , 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合2轮次) 。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四、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截止时间由各省(区、市)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时间待通知。(不在网上申报的团队不可进入校赛)。

2、校级初赛:各学院于4月25日之前提交参赛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完成网上注册。由校团委、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校级项目立项。立项成功团队,每队项目经费1000元。

3、校级复赛:立项成功团队完成商业计划书一式五份,由教务处、校团委组织专家进行组织公开答辩,根据省赛要求推报省赛。成功推报省赛的团队,每队项目经费增加1000元。

4、省初赛复赛(6-9月)。各省(区、市)各高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cy.ncss.org.c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省级账号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创建及分配;校级账号由各省(区、市) 进行创建、分配及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賽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各省(区、市)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

5、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20个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奖。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省(区、市)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各高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 weixiao.qq.com/2016)提供的资源推广大赛 。

备注:实践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大赛有关事宜,可与校团委联系

联系人:校团委 张晓联系电话:64806860

作品汇总表上交邮箱:nedukexie@163.com(邮件标注清楚院系)

作品上交地址:院系汇总后统一上交大学生活动中心335办公室

附件1: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附件2:第二届“互联网+”竞赛项目申请书

附件3:大赛指南

附件4:竞赛汇总表

                                         教务处

                                         校团委

                                        招生就业处

                                     东北电力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2016年4月1目

附件【大赛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docx已下载
附件【竞赛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申请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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