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将于下半年集中开展科研项目验收工作。为了使验收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及范围
1
、验收时间:2015年10月底前。
2
、验收范围:
(1)2012、2013年度,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项目。
(2)2014年度的项目,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
二、验收材料准备、装订及提交
1
、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1)成果验收报告书(附件1);
(2)研究报告(格式详见附件3);
(3)佐证材料:项目合同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成果证明。
2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1)成果验收报告书(附件2);
(2)研究报告(格式详见附件4);
(3)佐证材料:项目合同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成果证明。
3
、装订要求:分两部分,普通装订即可。第一部分为成果验收报告书;第二部分为项目所有验收材料,按照成果验收报告书第二页上要求合订成册(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际研究内容准备)。
4
、提交材料:纸质版材料包括:成果验收报告书一式5份,验收材料一式6份;电子版材料包括: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佐证材料扫描件、吉林省教育厅规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汇总表(附件5)等。
请于9月11日(星期五)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科技产业处项目管理科(一教338室),电子版材料以“项目负责人”命名,发送至15947968283@139.com。
三、注意事项
1
、在成果验收报告书的封面中,“成果编号:吉教科(文)验字【20 】 号” 和“验收时间”由教育厅最后填写,“验收组成员名单”、“验收意见”和“组织验收单位意见”要保持在一页纸中。
2
、.《成果验收报告书》封皮中“学科方向”要求填写二级学科名称,即六位学科代码所对应的名称(见附件6)。
3
、省教育厅将分多组同时安排结项验收评审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安平
电话:64806238;1594796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