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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党风廉政责任制
2015-10-04 17:18  

为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和规定,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制度,加强廉政监察防范;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政令的贯彻执行和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及相应的落实措施。

一、责任范围

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对分管对象加强管理,实行“一级管一级”。责任人要对分管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教育。距离分工如下:

(一)学院党委书记党风廉政责任制

1.对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

2.负责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和党群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对上述干部中发生的违法违纪和不正之风负领导责任。

3.负责纪律检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示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经学院党总支决定后组织贯彻落实。

4.经常检查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民主集中制等党规党法情况。

5.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党员违纪方面的来信、来访。对于党员违纪事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上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6.经常深入各党支部,了解掌握全院的党风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指导全面工作。

(二)学院党委副书记党风廉政责任制

1.协助书记抓好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会同宣传委员、组织委员这话好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的党性原则,增强党员遵守党纪的自觉性。

3.对学院学工部门和学生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古领导责任。

4.负责检查学院学工部门和学生支部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对上述部门中发生的违法违纪和不正之风负领导责任。

5.经常深入学工口和学生党支部,了解掌握全院学生的党风情况,向学院党总支汇报。

二、责任内容

领导干部必须做到:

1.带头遵守各项廉洁规定,自觉反腐倡廉,遵纪守法,克己奉公,率先垂范。

2.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政组织决定、决议,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要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思想和观念,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

4.树立大局意识,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坚持实事求是,如实申报本部门的创收情况,不虚报或漏报。

5.带头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官僚主义。

6.领导干部不搞一言堂,不搞家长制,建立集体民主决策,主要领导负责的制度。

7.领导干部做任何事情都要从团结出发要关心群众,带头深入基层,办实事,讲实效,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动作。

三、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措施

1.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和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部署、安排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协助党委搞好本支部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2.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每学期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一次自我检查。

3.每学期召开一次党风监督员座谈会,认真听取和征求意见,坚强民主监督。

4.每学期对各级组织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进行一次检查、提出表扬、批评和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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