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3-29 浏览次数:

东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和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各项复试工作。

学院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小组成员采用随机原则确定,复试小组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小组成员中选定。每个复试小组由5位及以上成员组成,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复试小组负责按照规定的复试程序组织实施本小组考生具体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设立秘书,负责考生身份核验、复试情况记录等事宜。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纪检委员及相关人员,负责监督本单位复试办法的实施情况,巡视复试现场,接待复试考生申诉,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未录取考生做必要的解释。

所有参与复试人员实行回避制,如有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的,应主动向本学院报备,且不得参加其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所报考专业的任何复试工作。

二、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复试日程安排如下表:

日期

时间

项目

地点

4月3日

(星期五)

8:00-12:00

同等学历考生参加:加试科目1、加试科目2

见qq群通知

13:30   开始

复试报到,考生资格审核

三教D202

4月4日

(星期六)

8:00-10:00

专业课测试(笔试)

见qq群通知

10:05-12:05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25100工商管理、125300会计、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考生参加)

13:00-17:30

思想品德考核(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综合素质考核(面试)。考生必须提前到达考场,参加抽签和考试封闭

见qq群通知

(三)复试资格条件

按《东北电力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东北电力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等文件,已在我校公布的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我院一志愿考生应加入我院一志愿复试通知qq群:627755197,申请入群时写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后2位号码以验证身份。

(四)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我我院在复试资格审查环节严格审查核验各项材料,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1份;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学历学籍信息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证明原件;

(5)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和本科成绩单)1份,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可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或档案部门提供复印件并盖章;

(6)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7)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见附件1);

(9)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2);

(10)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

(11)退役大学生须提供《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2.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复试考生应下载《东北电力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与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身份证等原件除外)一起装订成册在复试报到时交学院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上需贴免冠一寸近照1张。

(五)复试内容

1.包括以下部分:

(1)思想品德考核(面试形式): 思想品德考核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形式)

(3)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形式):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我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复试科目,重点考核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4)专业能力考核(笔试形式):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应按照《招生章程》中复试科目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范围,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采用笔试形式,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录取

1.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1)报考0808Z1电力经济与管理、120201会计学、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复试总成绩(满分2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8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50分)

(2)报考125100工商管理专硕、125300会计专硕、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专硕:

复试总成绩(满分3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8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满分100)+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50分)

2. 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 + 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

其中报考0808Z1电力经济与管理、120201会计学、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初试成绩500分满分;报考125100工商管理专硕、125300会计专硕、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专硕初试成绩300分满分。

3.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4.拟录取名单分专业按考生的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

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具体分专业、复试科目的复试成绩合格标准如下:


复试

总成绩

合格标准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合格标准

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合格标准

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合格标准

0808Z1电力经济与管理

132

35

53


120201会计学、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132

41

62


1253会计

204

51

102

51

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

194

39

78

39

1251工商管理

194

35

70

35

(2)加试科目成绩(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记入录取成绩,但对于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满分100分,60分以下不予录取);

(3)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4)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复试缴费

复试费标准为180元/人次,缴费方式及截止时间在复试通知qq群通知,考生应在通知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并保留好缴费成功截图,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愿主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三、复试工作要求

(一)我院严格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任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考生需持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的全过程,在复试过程中听从我院工作人员和指挥,配合完成考前封闭、抽签候考、考后封闭等各环节。在笔试、面试考试期间,考生需全程关闭并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

(三)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四)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我院对复试过程全程监督,全程录音录像,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调剂工作

我院严格按我校《东北电力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东北电力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开展调剂工作。我院计划调剂考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的调剂复试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待学院后续通知。拟调剂我院考生可加入:QQ群276397634,咨询和了解我院后续调剂工作,申请入群时写明拟调剂专业、考生姓名。

五、公示

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将统一寄递或发放录取通知书,请考生继续关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六、其他

此办法公布后,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新政策、文件、指令等,我院将对复试办法做相应调整,请考生密切注意我院复试qq群所发布的通知。

其它未尽事宜,由我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6.03.28


附件1: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2:东北电力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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