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关于印发《东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东电研发【2023】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制定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推免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梁巍、韩洁平
副组长:单鑫、王燕涛、王冲、王昕
成员:丁涛、杜丽岩、顾美玲、吴翔
秘书:张煜明、张德义、关京
二、各专业推荐名额分配情况
按学校统一分配名额执行,我院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为14人,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各专业分配名额如下:会计学6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3人,国际经济与贸易3人,工商管理1人,金融工程1人。
三、推免范围
根据《管理办法》第六条“推免范围针对我院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及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选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优秀学生。
四、推免条件及资格
满足《管理办法》中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推免条件,具体如下:
第八条 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法违纪记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各项要求。
第九条 申请条件
(一)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测评排名均列本专业前20%;其中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或学科竞赛(竞赛项目要求见附件)并获二等奖者排名可放宽至25%、获一等奖者排名可放宽至30%。国家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应不低于425分。
(三)在校期间全部课程和实践环节首次考试不及格科目不 超过1门且无遗留科目。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在获得推免资格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资格,具体如下:
(一)所修课程有不及格科目的;
(二)毕业设计(论文)和实践环节成绩在良好以下的;
(三)受到纪律处分的;
(四)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五)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 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 平公正行为的。
五、推免工作程序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1 |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制定《经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在学院内进行宣传及公示。 | 9月1日 |
2 |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东北电力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 9月2日 |
3 | 根据《细则》,审核申请推免学生的基本条件。针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学生综合成绩分专业对提交申请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初选名单。 | 9月4日 |
4 | 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进入初选名单的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 | 9月5日 |
5 | 成立专家组对进入初选名单的学生进行思想品德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且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 9月5日 |
6 | 根据专家组审核鉴定结果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确定最终的拟推免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党委反映(64806618)。对有异议的学生,工作组重新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作弊者,将取消其推荐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9月10日 |
7 | 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 | 9月14日 |
8 |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上报的拟推免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10个工作日。公式无异议后确定获推免资格学生名单。 | 9月15日 |
9 | 学校统一组织校内推免生复试。 | 10月12日前 |
六、其他事项
(一)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我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学生综合成绩分专业对提交申请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确定初选名单。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A1×0.8+A2×0.2+A3,其中:
A1为平均学分绩点(按百分制计算),所有课程和实践环节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重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重修成绩不参与计算;
A2为按照专家组审核鉴定通过后的学生学术专长测算的综合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科研论文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仅限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和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竞赛奖项仅限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或学科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成绩;
A3为科研竞赛、学科竞赛加分,加分细则见附件2。
(三)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应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针对进入初选名单的学生成立专家组进行思想品德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且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面试全程要录音录像。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四)学院在思想品德考核结束后确定最终的拟推免名单,拟推免名单应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五)最终确定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硕士研究生报名,不得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考。
(六)获推免资格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研究生院要求办理报名等手续,未按时办理者不能被接收学校录取。
(七)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东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