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坐落在风景秀美的吉林省吉林市,始建于1949年,是中国共产党直接创建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1981年获批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3年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19年入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省一流高校)。
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简介
为进一步贯彻终身教育理念,多渠道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根据《东北电力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东电研发[2024]15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作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我校有权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学科目录见附件2。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硕士学位基本条件
1.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2.申请人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
1.申请人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2.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具体要求为: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或EI收录1篇及以上;或作为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出版社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且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提交材料
每年全年接受报名。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批准后,填写《东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发送至指定邮箱dbdlyzb@neepu.edu.cn,同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申请硕士学位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验证,复印件存档);
(2)学位证书,所获国(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证明(原件验证,复印件存档);
(3)最后学历证明(原件验证,复印件存档);
(4)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科研获奖等相关成果;
(5)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对本人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及外语程度等方面的书面鉴定意见(加印密封)。
2.申请博士学位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验证,复印件存档);
(2)学位证书,所获国(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证明(原件验证,复印件存档);
(3)最后学历证明(原件验证,复印件存档);
(4)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科研获奖等相关成果;
(5)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对本人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及外语程度等方面的书面鉴定意见(加印密封)。
(6)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见附件4),其中至少有1名为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因工作需要,学校也可以到申请人集体报名单位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携带上述报名材料。
四、收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收费标准执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若干规定》(吉政办发[2006]31号)。
1.学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10000元/人/年,按3年学制收取;申请博士学位人员12000元/人/年,按4年学制收取。
2.申请学位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5000元/人;申请博士学位人员8000元/人。
3.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及时到我校计划财务处交纳学费和申请学位费。申请人在学期间由于本人原因不能完成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过程的,其交纳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硕士学位
1.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由我校研究生院统一管理,所修课程按照申请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课程考试。
2.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一考试”,成绩单由考试部门直接提供)。
3.统一考试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和“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s//tdxl.chsi.com.cn)公布报名通知。申请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到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或更新在册信息,由我校完成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应在规定日期内在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考试报名,由我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考试地点及考试科目等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后,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应在六年内完成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认定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5.申请人在通过全部水平认定考试后向申请学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学位论文,并在提交学位论文后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二)申请博士学位
1.申请博士学位人员课程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所修课程按照申请学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课程考试。
2.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应在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3.申请人在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向申请学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学位论文,并在提交学位论文后的一年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郎老师 0432-64806432
闫老师 13630634607
姜老师 13578519975
联系邮箱:39262832@qq.com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西校区东石头楼3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