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关于印发《东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东电研发【2023】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制定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推免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梁巍、韩洁平
副组长:王冲、王昕
成员:丁涛、杜丽岩、赵铮、顾美玲
秘书:张煜明、张德义、关京
二、各专业推荐名额分配情况
按学校统一分配名额执行,我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为11人,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各专业分配名额如下:会计4人,工商1人,财管1人,金融1人,信管2人,经贸2人。
三、推免范围
根据《管理办法》第六条“推免范围针对我院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及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选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优秀学生。
四、推免条件及资格
满足《管理办法》中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推免条件,具体如下:
第八条 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法违纪记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各项要求。
第九条 申请条件
(一)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测评排名均列本专业前20%;其中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或学科竞赛(竞赛项目要求见附件)并获二等奖者排名可放宽至25%、获一等奖者排名可放宽至30%。体育学院本科生参加全国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竞赛项目要求见附件)获前六名者排名可放宽至 30%。
(二)国家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应不低于425分。
(三)在校期间全部课程和实践环节首次考试不及格科目不 超过1门且无遗留科目。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在获得推免资格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资格,具体如下:
(一)所修课程有不及格科目的;
(二)毕业设计(论文)和实践环节成绩在良好以下的;
(三)受到纪律处分的;
(四)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五)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 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 平公正行为的。
五、学院推免工作程序
(一)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向学院递交相关材料,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初审合格后,填写《东北电力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二)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学生综合成绩分专业对提交申请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确定初选名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A1×0.8+A2×0.2+A3。其中:A1为平均学分绩点(按百分制计算),所有课程和实践环节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重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重修成绩不参与计算;A2为按照专家组审核鉴定通过后的学生学术专长测算的综合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科研论文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仅限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和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竞赛奖项仅限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或学科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成绩;A3为科研竞赛、学科竞赛、体育比赛加分,加分细则见附件2。
(三)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应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针对进入初选名单的学生成立专家组进行思想品德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且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面试全程要录音录像。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四)学院在思想品德考核结束后确定最终的拟推免名单,拟推免名单应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六、其他说明
(一)最终确定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硕士研究生报名,不得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考。
(二)获推免资格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研究生院要求办理报名等手续,未按时办理者不能被接收学校录取。
(三)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东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9月2日
附件1:东北电力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东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竞赛加分评定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