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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2022-09-09 19:23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关于印发《东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东电研发【2019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制定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推免工作小组成员(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梁巍、韩洁平

副组长:王燕涛、王冠霖、王冲

成员:丁涛、杜丽岩、曲国丽、王昕、

秘书:张煜明、姜睐、汲昌霖

二、各专业推荐名额分配情况

按学校统一分配名额执行,我院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名额为6人,根据2021-2022年我院推免学生各专业分配情况,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各专业分配名额如下:会计3人,工商或财管1人,金融0人,信管1人,经贸1人。

推免范围

根据《管理办法》第六条“推免范围仅限于我院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及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执行

四、推免条件及申请资格

(一)推荐条件

1.推免生对象仅限于我校普通本科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及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各项要求。

(二)申请资格

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测评排名均列本专业前30%,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水平考试,在校期间所学必修环节首次考试无不及格科目。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五、学院推免工作程序

学院推免工作程序见附件1

六、其他

1.学院对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提交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审核重点为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是否存在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2.对不参加未通过学院统一组织的审核和答辩环节学生一律取消该生推免资格

3.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其中竞赛是指经学校认定的教育部或团中央举办的与申请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科技竞赛,推免科技竞赛加分标准按照《东北电力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科技竞赛加分评定细则》执行。审核小组对审核材料应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4.参与推免工作教师严格恪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严肃认真,对所经手的认证、打分等材料必须给出明确的意见分数,并当场签字确认,工作程序中各阶段形成材料必须报各阶段负责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再转交下一阶段负责人

5.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 = 平均学分绩点×70% + 综合测评成绩×15% + 面试成绩×15% + 竞赛加分

6.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在获得推免资格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资格:

(一)必修环节有不及格科目。

(二)毕业设计(论文)和实践性环节等成绩在良好以下的。

(三)受到学校纪律或行政处分的。

(四)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东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29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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