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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2022-04-01 19:39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和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各项复试工作。

学院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小组成员采用随机原则确定,复试小组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小组成员中选定。每个复试小组由5位及以上成员组成,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本单位纪检委员及学院班子成员,负责监督本单位复试办法的实施情况和复试过程,接待考生申诉,负责对未录取考生作必要的解释。 

二、复试资格条件

1.按《东北电力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指定的复试资格条件执行。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一志愿考生在查看到自己姓名后应根据报考专业加入我院对应复试qq群:

1)会计专硕考生:QQ群1号码941574322

2)其他专业考生:QQ群2号码940750616申请入群时写明报考专业、考生姓名;

2.调剂考生应按《东北电力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参加调剂。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选择填报东北电力大学,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并确认后,按我校指令参加复试。

拟调剂考生咨询可进QQ群276397634

 

、复试资格审查及材料要求

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我院统一组织的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参加复试考生应准备如下材料(提供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1份;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1份;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1份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电子版(PDF)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PDF)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学历学籍信息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证明扫描件;

4)本科成绩单照片或电子扫描件(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和本科成绩单)1份,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可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或档案部门复印原件并盖章(注:需要在成绩单上加盖红章,复印章无效);

5)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PDF)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为5月31日);成人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提供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6)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

8)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表1份

以上每项材料以“编号+材料名称”形式命名。所有材料存至一个压缩包,以“专业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形式命名,压缩包以附件形式4月3日下班前发送到752418734@qq.com信箱,邮件主题为“复试专业+考生姓名+准考证号”,逾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发信前请自行检查所有资料是否清晰、齐备,不接受后期调换。

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直接取消该生入学资格。

 

四、复试缴费

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次,我校复试缴费方式为微信扫码,缴费需要输入: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请你本人认真核对,请各位考生保留好缴费成功截图。缴费截止时间见复试qq群通知,逾期不缴费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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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复试内容、分数及录取

1.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测试。考生使用外语自我介绍约1分钟(考生应避免个人姓名、毕业学校等个人身份标识信息),并使用外语口头回答问题。

3)综合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我校《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重点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125300会计、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

5)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课程。加试科目见招生简章附件,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记入录取成绩,但对加试课程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报考0808Z1电力经济与管理、120201会计学、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80分)

2)报考125300会计、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2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满分20分)+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60分)

3. 录取

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 + 复试成绩×30%

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计算考生的录取成绩(所有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拟录取名单分专业按考生的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

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存在舞弊、替考等不诚信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有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复试完毕后由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发布公示,考生应尽快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确认”,对不及时确认的考生我校将收回录取名额。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将统一寄递发放录取通知书,请考生继续关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六、复试工作方案

1.复试方式

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统一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复试顺序号、复试试题编号在复试当天集中随机抽取确定。考生分散在家、宿舍等地点(严禁在商业化教育培训机构),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复试使用平台为 腾讯会议+ QQ视频通话,复试前考生须提前准备设备,下载安装并熟悉软件操作。

2.复试学生端需要的设备

1)我校将采取双机位面试,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和软件

用于面试设备(主机位):1台电脑(或平板电脑),主机位设备必须配有摄像头、麦克风、声音外放设备(注意:不允许使用耳机),此设备应提前安装 腾讯会议软件并升级至最新版本;

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1 部智能手机或电脑(带摄像头),应提前准备好拍摄位置或支架等,此设备应提前安装好 QQ 软件并升级至最新版本;

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调整好摆放位置和角度。复试时考生端两台设备必须开启摄像头,主机位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辅机位从考生后方以 45°拍摄,辅机位要保证考生主机位设备屏幕及考生面前事物能清晰的被复试专家组看到,镜头效果参考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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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稳定且能满足远程复试要求的网络连接;

3.复试考生端环境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选择单独、安静的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复试过程不能与外界沟通。

2)考生应自觉服从我院复试工作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在进入复试考场后、开始答题前手持身份证、准考证配合考官完成身份审核。

3)复试期间考生使用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许使用虚拟背景和任何美颜功能;复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正面朝向主机位摄像头,保证头、肩、双臂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考生不得佩戴口罩、耳机,不许披发,面试时必须露出双耳、免冠;考生在复试全程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时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主机位的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

4)复试过程中如出现考生掉线等意外情况应立刻电话报告我院考试现场并说明情况,经我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评估并报校研招办备案后,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再次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再次复试必须重新抽取试题;凡考生本人不说明情况或我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评估不满足再次复试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再次复试;如考生端自行操作下线,直接终止该生复试,复试成绩记为0分。

5)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考生应履行保密责任,严禁录音、录屏、录像,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对复试过程私自违规录音、录屏、录像的内容在监督复议时不予采纳。

4. 复试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工作项目、应参加的考生专业

43

17点前完成

考生提交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考生缴费

4月4日

复试过程模拟演练

4月5

8:00-17:30

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全日制、非全日制)

0808Z1电力经济与管理

120201会计学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25300会计专硕(全日制)

125300会计专硕(非全日制)

47日以后

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以院实际通知信息为准

 

七、复试纪律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我院对复试过程全程监督,全程录音录像,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考生在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其他

1.复试考生在复试期间应保持手机联系畅通,如因考生联系不畅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如网络远程复试中我校复试平台出现突发状况,我院将调整复试工作安排,请考生关注我院复试QQ群通知并自觉服从安排。

 

此办法公布后,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新政策、文件、指令等,我学院将对复试办法做相应调整,请考生密切注意我院复试qq群所发布的通知。

其它未尽事宜,由我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2.04.01

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一志愿复试名单(除会计专硕)

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一志愿复试名单(会计专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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