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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申报吉林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018-03-08 09:14   科技产业处

学校各相关院(系):

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231号令《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若干规定》,吉林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

省第十二届社科奖申报范围、组织领导、申报方法、条件和标准及评审程序,详见《吉林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方案》及《吉林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凡在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符合《细则》规定成果均可申报。

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奖办)授权省属学会、各市(州)社科联及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组织申报。各申报单位必须按照《细则》有关规定,做好本团体、本地区、本单位的宣传动员、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工作。

《方案》、《细则》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者首先须登录吉林社科联网(http://jlskl.cn/) 社科评奖栏目下的网上申报模块并实名注册后填写个人申报信息(详见申报者操作手册),相关信息确认填写无误后需点击提交按钮确保申报信息上报成功;系统确认通过后,须打印纸质申报表两份。并同时提交成果原件(论文、研究报告类1份;著作类2份)。论文类需提交复印件1份(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内文。复印件需隐去作者单位、姓名及能透漏个人信息的其他内容),著作和研究报告实名评审,不需隐去姓名。所有申报成果均需提交内容提要及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原件由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各1份。著作类内容提要字数1500字左右,论文类内容提要字数500字左右。长春以外地区由所在市州社科联组织申报。长春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可由其科研管理部门直接组织申报。组织申报的学会和有关单位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详见学会管理员操作手册)。所有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透漏个人信息等),评奖办将不予受理。

申报者注册时请注意:所属申报单位名称必须选择吉林市社科联;所属申报单位(学会)授权码必须填写1427255450110;申报材料中涉及到填写所属申报单位名称和所属申报单位(学会)授权码的也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写

三、时间安排

本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时间安排如下:

评审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1、申报阶段(2018年2月26日—3月20

省评奖办在相关媒体上发布通知,省属各学会、各有关单位组织成果申报。申报截止之日,系统自动关闭。

2、申报表打印时间(2018年3月21日—3月26

截止之日系统自动关闭后将无法打印。

3、成果初评阶段(2018年3月27日—4月27日)

省评奖办根据申报汇总情况,下达各组推荐比例;各初评组根据《细则》规定组织初评,并将初评成果和相关材料报送省评奖办。

4、学科评审阶段(2018年4月28日—6月24日)

省评奖办根据各初评组推荐成果,集中召集各学科专家完成一次成果复议工作,之后确定各学科评审组构成,部署与完成学科评审工作。根据指数推荐各学科获奖成果和奖励等级。

5、成果终审阶段(2018年6月25日—6月29日)

由省评审委员会对学科评审结果终审。

6、拟获奖成果公示(2018年6月30日—7月14日)

7、颁奖表彰阶段(2018年8月—)

成果公示后,省评审委员会根据结果公布获奖成果。并在适当时间召开颁奖大会。

四、其他事项

1、材料查询及下载:

吉林社科网(http://jlskl.cn/)。

2、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系统关闭之后,省评奖办不再受理任何理由的补报。请各有关单位合理安排好申报时间,确保在系统关闭之前完成所有审核工作。

3、申报成果不论获奖与否,成果原件一律不予返还。

4、纸质材料上报要求:

上报时间:2018年3月27日下班前;

报送地点:第一教学楼314室。

联系人:高聚

   联系电话:0432-64806325 13674411117(6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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